评价,别揪了孩子的"尾巴"
活动中教师对幼儿的几次评价引起了我的思考。
现象一:一幼儿举手上去表演时,老师评价道:“普多举手可从来没这么积极过!”幼儿原本微露喜色的脸顿时变得通红,表演时也变得束手束脚。
评价的作用在于鼓励与反馈,从而能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但上述教师的评价很显然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相反,教师不经意的话语已刺伤了孩子稚嫩的心灵,影响了孩子表演的积极性。由此,我不由得想起这样的一个小故事:一天,龙王下令,将所有长尾巴的水族动物一律处死。鱼虾等恐慌自不必说,然而有一只青蛙也在水边哭泣。问之:“你又没长尾巴,为何伤心?”青蛙答道:“如果龙王追究起我小时候长尾巴的事来该怎么办?”
孩子能积极举手,本应该得到肯定,但教师却在不经意间,用貌似“客观”的话语揪住了幼儿的“小尾巴”,挫伤了孩子表演的积极性。揪孩子的“尾巴”,教师可能并无恶意,甚至是出于好心,“我是实事求是地评价的啊!”殊不知,我们在操好心的同时却办了坏事,这样的“客观”很大程度上已经挫伤了孩子的自尊心,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了伤害。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时,不应挫伤他们心灵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孩子需要的往往是鼓励、肯定,而不是“揭短”或否定。教师在不经意间“抖”出孩子的老底,试想还有谁愿意上去表演呢?在教师看来,这是对孩子的表扬,但实际带给孩子的并不是喜悦,而是尴尬与难堪。
当然,强调激励评价,并不是一味追求肯定,而是提倡在否定时应讲究语言艺术,应更多地给予学生以鼓励,即寓“贬”于“褒”,创设一种心理安全的教学氛围。如在扮演乌鸦和狐狸的角色对话中,教师要求孩子用狡猾的语气来学狐狸,以期骗到乌鸦嘴里的肉。第一个孩子很平淡地回答,教师说:“乌鸦不作声。”第二个孩子声音开始变细了,教师赶快接应说:“乌鸦看了狐狸一眼,还是不作声。”第三个孩子扭动着身子细声细气地回答,教师看了孩子一眼,说道:“乌鸦有点动心了!”第四个孩子不但语气好,还配上了动作及表情,教师笑着说道:“乌鸦听了,心花怒放,哇的一声唱起歌来……”在这种形象、生动的语言激励下,每个孩子都兴趣盎然,参与热情高涨。原因就在于教师用乌鸦的反映形象生动地对孩子提出了要求,充分体现了对孩子的尊重,使教学评价的调控功能得以有效地发挥。
《新纲要》强调,要充分尊重孩子,激起孩子学习的欲望。因此,适时地对孩子的回答作出中肯的评价,使他们在享受到成功的喜悦的同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这是必须的。但我们需要的是能给孩子继续学习提供助动力的指点迷津式、激励性的评价,而不是那种貌似“客观”,实为“揭短”的“揪尾巴”式的评价。只要我们为了孩子的发展,用充满关怀的批评、满怀希望的激励,积极有效地去展开评价,相信孩子得到的将是滋润心灵的雨露和正确认识自我的阳光。
[ 本帖最后由 舞醉人生 于 2007-7-8 07: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