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自由的风 于 2007-1-11 22:40 发表
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7日在第三版以大版面刊发了四川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中一位名为龚春梅制定班规的事情,题目叫做“一部《班法》治天下”。现在给自己班级制定班规很流行。学校里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 ...
我也看了<<一部《班法》治“天下”>>,专家认为:
这部《班法》的立法过程是全体学生参与的,其中所涉及的细节,几近繁琐,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没有学生的直接发言,它很难达到这样的细致程度。罚的量度一节最能够代表学生的意愿,罚多重,是讨论出来的,教育的特征因之显露得异常清晰.
在龚老师的班上,执行《班法》的过程更加富于教育追求。老师率先试法就是教育,既显示了法的尊严,又透射出教的韵味。这样的教育,所塑造的不仅仅是能够背诵法律条文的考试者,在这样的教育过程中,学生必定获得了法的素养,明白了法的精神和深意。因教天下而治天下,而安天下,可能正是龚老师的初衷。
这种教育方法好不好移植借用?笔者认为,有相当的难度。首先,要看老师能否理解法的精髓;第二,看学生善不善于描绘行为,并且使它们条理化;第三,多数学生希望班级有秩序,有效率,这种愿望会凝聚学生的心智,动员他们响应制定《班法》的创意。
教育需要丰富性和个别性,能够从丰富中抉择个性化方法是教育成功的前提之一。以《班法》进行教育和管理,就是一个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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